同性婚姻

本港一名入境處主任就政府拒絕承認,他和在新西蘭結婚的同性伴侶,享有公務員福利及稅務優惠的地位,申請司法覆核,今年四月法院作出標誌性裁決,認為申請人與伴侶,可享有與夫妻相同的公務員福利,但在報稅方面,基於本港稅務條例訂明,是在一夫一妻的情況下,才可合併報稅,所以申請人不能享有相關優惠。申請人及律政司都已就裁決,提出上訴。 同性婚姻議題近來在台灣亦掀起爭議,司法院大法官在五月釋憲,認為現行法例未有保障同性婚姻違反憲法,要求當局兩年內完成修法或立法程序,令同性戀者可以登記註冊結婚,享有與一夫一妻婚姻的相同...